世界周刊2011年9月18日李律师手记 30万移民案 新因素重新考虑

- 李亚伦律师 1

2011年8月18日,国安部(DHS)和司法部(DOJ)宣布,将检查目前驱逐出境的承办案件数,优先处理在美国犯过罪或对国家安全构成危险的移送出境案件,并采取措施将不属于优先的案件从驱逐出境案件中除去。由此看来,欧巴马这一举措是对批评安全社区计画的人做出的回应。

此前,支持移民的团体对社区安全计画提出严厉的批评。该计画美其名曰是要保护社区、防止暴力犯罪分子,但统计数字中显示它对没有刑事罪行的外籍人士予以拘留和驱逐出境,反而抓获许多轻罪或民事罪的非法移民。

目前,全国移民法庭上共有30万个这类案件。为此,国安部宣布一个计画,由国安部、移民审查办公室(EOIR)和移民诉讼办公室(OIL)人员临时组成一个机构,去识别优先率低的递解案件,包括有最终递解令的案件,并考虑行使自主权将案件关闭。

可行使检控酌处权的因素

移民执法局长约翰莫顿(John Morton)于2011年6月17日公布的检控酌情权备忘录,这份备忘录要求「行使检控酌处权要与移民执法局在逮捕、拘留和递解外籍人士的民事移民执法优先次序保持一致」。移民局官员、代表和律师们在审核案件时应该考虑以下诸多因素。

1.该局的民事移民执法优先次序;
2.当事人在美国的时间,以合法身分在此的时间要予以特别考虑;
3.当事人来美的情况和入境的方式,特别是很小就来美的外籍人士;
4.当事人在美国接受教育,对那些在美国高中毕业或在美国合法的高级教育机构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或更高学位教育的人,给予特别考虑;
5.当事人或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是否曾在美国军队、后备队或国民警卫队服务过,对曾在战场服役过的给予特别考虑;
6.当事人的犯罪纪录,包括逮捕过、曾被定过罪、或有逮捕令;
7.当事人的移民纪录,包括所有先前的移送出境令或未遵守的移送出境令,先前身分被拒,或有诈骗证据;
8.当事人是否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9.当事人与社区的关系及对社区的贡献,包括家庭关系;
10.当事人与其祖国的关系及其国情;
11.当事人的年龄,对未成年人和老人给予特别考虑;
12.当事人是否有美国公民或绿卡身分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13.当事人是否为照顾有精神或身体残疾、未成年人、或重病亲属的主要人;
14.当事人或其配偶是否怀孕或刚生育;
15.当事人或其配偶是否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或疾病;
16.当事人是否因其国籍,不可能将其移送出境;
17.当事人是否有可能获得临时或永久居留权或其他解除移送出境的资格,包括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亲属;
18.当事人是否有可能获得临时或永久居留权或其他解除移送出境的资格,包括寻求政治庇护、家暴、人口走私或其他罪行的受害人;
19.当事人是否目前或曾经与联邦、州或地方执法当局合作过,如移民执法局、政府律师或司
法部、劳工部或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等。

检控酌情权是一个正面的政策

实际上,将检控酌情权用于移民法庭上30万个案件只是一个心理改变。过去,检控酌情权被认为是与世隔绝的政策,移民执法局很少使用,且移民法庭上庭通知签发后,政府律师通常会拒绝行使。如果一位非法移民在安全社区计画中被抓,但没有犯罪纪录,可能日后被执法局代表、官员或律师将他的案件作行政上的结案(close)。但是,一些签发监禁通知的移民执法局人员会感到非常沮丧。

应当指出,虽然移民执法局而不是移民法庭有权行使检控酌情权,但移民法官常会给政府律师施加压力,让他们修改对案件的立场或态度。另外,对强制执行的不满是,在复审个案而能将其案了结时,现在当事人可以申请某些移民福利,包括工作许可证。

8月18日的公告,不仅在移民社区,而且在全国范围内广受欢迎。现在要估计欧巴马在移民社区重振知名度还为时过早,因为还要看此政策在未来几个月内如何实施。

 

1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经验,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师指南中给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师等级的评价,这是一个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标准上均属最高的荣誉。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 Levine奖,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如世界日报,星岛日报,巴基斯坦之声,Muhasha 和 OCS日文报。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李亚伦律师在各类报纸和杂志上所发表关于移民法律的文章多达1,150篇以上。李亚伦律师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在下列各处都有成功的诉讼案件,如联邦法庭,移民上诉局,上诉审核处,外籍人士劳工证明上诉委员会,前移民局地区专员等。李律师于1977年成为俄亥俄州律师业一员,1982年加入纽约律师业,之后又进一步的成为受理纽约南、东、西区地区法庭及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案件的登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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